| 一 |
法律性文件(复印件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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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组建企业(包括下属企业及内联、合资、合作经营企业)的政府批文;
2、 企业(及下属企业、内联、合资、合作经营企业)营业执照;
3、 同意评估立项的批文;
4、 公司章程 |
| 二 |
公司概况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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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主管单位名称、地址
2、 公司组织结构(按核算单位)
A、 本部
B、 下属
C、 合资、合作与内联
D、 公司简介(上市公司提供股票运用可行性报告) |
| 三 |
需报送的报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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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 包括本部及所属企业所控股的合资、内联企业。
2、 本年及前两年损益表
3、 资产评估附表 |
| 四 |
产权凭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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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房地产部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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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提供房地产、房屋所有权证。
(2)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按不同情况提供凭证和文件:
a、 购置房屋,提供购房合同书、交款凭证或公证书;
b、 自建房产提供建筑许可证、开工许可证、竣工验收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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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土地部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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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凭市政府批准用地文件,征用土地的红线坐标位置图;
(2)已有规划地块提供市或区国土部门规定地块规划要点,规划平面图、已批准方案设计图。
(3)历史有地或划拨土地提供政府征地批文,红线图及已交付征地的款项凭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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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其他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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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;
(2) 高层或特殊建筑应提供建筑平面剖面图;
(3) 以房地产投资合营的项目除房地产有效证明外,需提供合资合同书及政府批文。
(4) 提供房地产抵押情况的资料;
(5) 房屋购建后的装修情况,费用支出及帐务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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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设备产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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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大型设备的定购合同,购买发票,质量证书和验收证书;
(2) 一般设备的购置发票、凭证;
(3) 自制设备的验收合格凭证;
(4) 车辆的行驶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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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 在建工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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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土地使用权凭证;
(2) 自建或合建房产,提供征地批文、红线图、建筑许可证等文件;
(3) 土地使用合同书、征地批文、红线图、规划要点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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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 无形资产 政府批文、购入合同、付款凭证、公证文件等。 |